自治区药监局携手新奇康药业打造桑株镇特色中药材种植与产地初加工合作社
2020-06-18 19:53 发布 点击:[次]

    6月18日,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镇库木艾格勒村就联合组建“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镇特色中药材种植与产地初加工合作社”达成合作框架协议。


自治区药监局一级巡视员、驻皮山县“访惠聚”工作队总领队、库木艾格勒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莫合买提·乌斯曼,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彬参加签约仪式。
据了解,自2018年起,库木艾格勒村在自治区药监局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开始尝试中药材种植,工作队指导当地农民通过种植中药材,发动药品工业协会及会员企业收购中药材,带动农民脱贫增收。
为提升新疆道地中药材品质,助推新疆中药民族药一二三产业联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药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此次,在自治区药监局全力协调和大力指导下,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库木艾格勒村村委会联合组建“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镇特色中药材种植与产地初加工合作社”。其中,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起组建单位,库木艾格勒村村委会为合作单位。

    该合作社以特色药材种植和开发为起点,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为基础,面向协议单位和全面开放模式合法经营,带动当地农户规范种植中药材,实现增收脱贫致富,增加就业机会,带动药农脱贫致富,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我们将通过科学、规范化的种植培训、管理,实现种植、采收、初加工、仓储,以及发运标准化质量控制,使合作社成为集药材溯源、培育、种植、储运等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可靠的药材供应平台。”莫合买提·乌斯曼介绍,库木艾格勒村自然条件恶劣,过去种植结构单一,一亩地收入仅200多元,近几年通过特色药材种植亩收入最高能达到5000元。根据协议,今年该村将种植板蓝根、香青兰、黄芪等1500亩特色药材,可带动210户贫困户增收。
据悉,合作社将围绕新疆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需求,以标准化作业和质量管理方式,实现药企定制药园的溯源需求,实现对地方经济精准扶贫、以及对资源与生态的保护。(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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