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项目
二、入围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项目入围:
1.按照有关继续教育要求,做好继续教育时间和地点(网址)的公布、学员报名材料的审查、继续教育管理档案(含电子档案)的建立等具体工作事项。
2.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大纲要求开展继续教育及考核,提供每年度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课程、30学时的公需课程。
3.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严格的数据信息管理制度,防止数据丢失和修改,保证信息安全。
4.严格按照继续教育相关管理规定向管理机构、管理平台报送继续教育材料,接受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统一由新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开具发票、出具学时证明、认定学时。)
6.入围2-3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
三、服务期限:3年。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务范围含有培训职能。
3.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稳定的专业师资队伍。继续教育师资应能涵盖临床药学、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使用、医保政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学服务等多个领域,具备满足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教学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在该项领域从业多年的专家。每门课程应有2名以上师资备选,师资总数不少于20名,部分课程师资要求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
5.具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或药学、中药学专业教学或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监管人员等职业教育培训的经验。
6.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6.1.具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培训场所。场地为租赁的,必须签订1年以上的租用协议。不得租借简易建筑物、危房、地下设施、从事正常教学的中小学校舍以及其他不适合培训教学的场所作为教学场地。
6.2有现代化信息管理设备和技术,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能稳定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并能够按相关管理要求将继续教育数据上传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6.3有3名以上从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的专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教学制度、工作规则、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6.4教学系统必须是独立系统。有移动客户端学习功能,有自动记录学习日期、时间和内容等管理功能。在一个教育周期内,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学习对象设定不同的学时要求及学习内容。
6.5课程的录制应符合每年的继续教育大纲的要求,强调并突出实操案例,结合专家讲解、动画配音等方式制作多媒体培训课程。
6.6有规范教育培训,防止作弊功能。建立完善继续教育信息技术系统,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培训学习考勤、成效考核、监督管理,规范网络培训行为,系统通过验证识别,设置防快进、防挂课、防替考等功能,确保学员身份和学时真实有效,并能够保存学习过程中相关数据并实时上传至管理平台。
6.7有畅通的客户服务。可通过网络在线、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等方式提供客户服务。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9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参标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机构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五、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提供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 年2月14日至 2025年 2月 20日(每日10:00-19:00)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以上资料PDF格式扫描件通过邮箱(邮件内容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360219139@qq.com。
(三)经审核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遴选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网址:http://mpa.xinjinjiang.gov.cn/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22号
电子邮箱:3602191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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