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联合卫健委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2022-03-21 11:48 发布 点击:[次]

316日下午,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廉政教育及培训会议在自治区药监局召开。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及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李峰就开展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作动员讲话,莫合买提·乌斯曼强调了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自治区药监局机关纪委作廉洁纪律警示谈话。

会后,对检查组成员进行了医疗机构药械检查、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检查重点、药械抽样及抽样系统操作等内容的培训。

据了解,此次自治区药监局联合卫健委对15家自治区级医疗机构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药监部门)联合当地卫健委同步开展本辖区内县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从2月下旬开始,将持续到6月底,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整改提高等三个阶段,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进入现场检查阶段。

317日,李峰带领第一检查组,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展药械质量安全现场检查,第二检查组对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组现场重点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自治区“2+N”中选药品、疫情防控用药品、冷藏冷冻储存药品;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高风险类医疗器械、大型医疗器械、医疗美容用医疗器械。

对药品的检查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药品购进、储存情况,重点品种使用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等;对医疗器械的检查包括制度建立和执行、质量管理记录、大型医疗器械使用、库房管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不良事件监测、自查报告上报及唯一标识工作进展等。

作为今年自治区药监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此次聚焦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药械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药械购进、储存、养护和使用行为,加强并有效发挥不良反应/事件检测作用,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提升药械使用安全水平,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马少宾 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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