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向全国药监系统分享开展中药制剂生产专项检查经验
2022-01-04 10:49 发布 点击:[次]

    1229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召开2021年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梅在会上发言,向全国药监系统交流分享自治区药监局开展中药制剂生产专项检查经验。

    2021年,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部署,开展了中药民族药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推动解决中药民族药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规范中药民族药生产行为,以促进新疆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说明: 6dff97d0d97ca8d9360107886f91313

    自治区药监局专项检查组坚持人民至上,注重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深入一线挖“真问题”,走进现场找“真药方”,全年共检查中药民族药生产企业22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318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针对部分品种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标准长期不一致的问题,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提出科学解决对策,明确规定用3年的过渡期解决无法定标准的问题,统筹标准制定力量,全面启动推进新疆地方标准研究起草工作。

说明: 1e1a17fdc1a887a2347241c0e83aa3e

    此外,自治区药监局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处室职能划分,实现了检查与稽查无缝衔接,注册和生产贯穿融合;探索运用“三机制、三制度”科学整合监管力量、执法资源和专业技术力量,推进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开展合规性检查的同时开展合法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药品储存、销售和运输等行为,实现了产品质量可追溯;通过制定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将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岗位和环节;制定出台《疫情防控中药汤剂配制技术指导手册(试行)》,全面保障中药汤剂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了监管体系,巩固了产业发展基础。(马少宾 翟爱龙)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