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巩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成果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20-06-16 17:02 发布 点击:[次]

2019年11月21日,自治区巩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成果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许小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栋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主持会议。

许小宁指出,自今年4月起,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为民”的初心。通过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摸清了底数,有效整改了重点问题。今后,要通过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安全消费环境、拉高质量发展的高线、守住安全底线和加强综合执法提升市场监管的治理能力。

吕栋表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载体,重锤连敲、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效果。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监管服务并重;强化责任担当,树牢执法为民理念;严明纪法红线,合力维护民生安全,进一步巩固前期专项整治的成果,将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张钰祥强调,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此次公布的“1+7”政策在制定中严格遵从上位法要求进行细化和明确,积极支持企业发展需求,大踏步的创新和突破,充分考虑民生问题需要,各地(州、市)在贯彻落实“1+7”政策时,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用全疆一盘棋的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模版、统一政策,协调抓好落实。12月1日即将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体现了“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要学习宣贯《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主题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正确把握用好政策,助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洪彬对《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试行)》及7个配套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开展了业务培训。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7个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部分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县(市、区)药品监管人员、药店代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共约1.2万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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