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党组听取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报
2020-06-10 19:07 发布 点击:[次]

    6月8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自治区纪委监委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阶段情况汇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主持会议并讲话,4个检查组分别对前期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自治区民生领域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卫健委党组成员、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于爱平、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吕栋参加会议并分别讲话;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马明辉、刘洪彬、药品安全总监李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今年4月,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由自治区药监局牵头,自治区卫健委参与开展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整治,前期已完成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阶段的工作。

在监督检查阶段,由自治区药监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州市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对全区2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全覆盖。


自治区药监局采取混合编组执法检查机制,打破处室、单位界限,化零为整,整合各处室、各单位力量,合理划分人员,形成4个检查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任务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整治任务重、时间紧、问题多、人员少等难题。

“如今检查工作结束,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检查组的情况汇报,查摆每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本着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的原则,根据不同的问题和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说。


张钰祥表示,下一步针对案件线索,将成立专案组,力争在最短时限内完成案件的查处工作;针对检查中各个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同问题,下达相应的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对于已经停产的医疗机构制剂室,将责成其交回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代为保管。计划于8月份召集全区22家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药学部负责人、制剂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召开集体约谈会,通报每家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有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制剂配制行为,确保制剂质量安全。(肖晶 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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