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提醒办理药品再注册的通告
2020-01-09 17:46 发布 点击:[次]

为指导我区药品生产企业有序开展药品再注册申报工作,现将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0月31日批准文号到期的药品品种目录予以发布。请相关生产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在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再注册申请,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将不再受理,在有效期届满时,将其药品批准文号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2020年 第2号批准文号即将到期药品品种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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