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公示
2020-01-27 17:45 发布 点击:[次]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九州红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及附录、《关于〈实施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的补充通知》(新食药监安〔2011〕25号)等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月21日-2020年1月3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电子邮箱:liuyan@xjda.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22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方式

经营

范围

注册

地址

仓库

地址

新疆九州红药业有限公司

刘星

韩春琳

倪琼武(质量机构负责人:邢秀萍)

批发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园区黄浦江东路4号办公楼1楼、3楼(面积:1254.56平方米)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物流园区黄浦江东路4号(面积:3152平方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 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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