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双优三服务”承诺践诺26条措施》的公告
2019-12-26 17:46 发布 点击:[次]

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 “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优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更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部署,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双优三服务”承诺践诺行动,并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双优三服务”承诺践诺26条措施》,现予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2019年 第3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双优三服务”承诺践诺26条措施.doc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