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B197187X/2025-01146
  • 发文字号: 新药监药处罚〔2025〕27号
  • 发布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2
  • 主题分类: 其它
  • 性:
  • 题: 新药监药处罚〔2025〕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内容概述:

新药监药处罚〔2025〕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2-23 19:12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法律依据

做出处罚的行政

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新药监药处罚

〔2025〕27号

新疆爱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张丽丽

生产销售

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警戒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