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当事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和法律依据 |
做出行政处罚的行 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新药监药处罚〔2024〕28号 |
新疆昌济红药业有限公司 |
计西 |
2021年3月23日,新疆昌济红药业有限公司以欺骗(新疆昌济红药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苏某某提交虚假大专学历)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变更许可。 |
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如下:1.撤销2021年3月23日,我局作出的新疆昌济红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由计某某变更为苏某某的决定;2.十年内不受理新疆昌济红药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苏某某相应许可申请;3.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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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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