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新药监械处罚〔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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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精创义齿制作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案 |
新疆精创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
91650105MA78ODYK23 |
叶** |
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
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自行生产销售的14颗成品义齿和5颗半成品义齿; 2.没收违法所得5950元; 3.没收违法生产义齿所使用的1台喷砂机、1袋石膏粉、1台茂福炉; 4.处以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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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未履行)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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