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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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新药监妆〔2020〕1号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嫌销售的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等化妆品菌落总数超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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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监妆〔2020〕1号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嫌销售的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等化妆品菌落总数超标案

发布时间:2020-05-21 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药监2020〕1

当事人: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025(新妆20190002)

住所(住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999号3号楼南栋102室

法定代表人:木****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

一、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在2019年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检(报告编号:2019HZ0074-JD 、2019HZ0135-JD)中发现你公司生产的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和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菌落总数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2020年3月19日,执法人员柴*、朱**对你公司法人木*****洪进行调查询问,索取批生产记录等相关文件,经调查,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共生产404盒(1616片,4片/盒),除留样和检验外,均免费赠送给消费者,无库存;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共生产420瓶,现有召回和库存196瓶,销售100瓶(剩余化妆品为检验、留样、免费赠送所用),销售单价9元/瓶,共计销售900元。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

你公司生产销售的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和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菌落总数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按照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的规定。

三、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2、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木****2020年3月19日询问笔录1份;

3、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和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批生产记录复印件各1份;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单2份(报告编号:2019HZ0074-JD 、2019HZ0135-JD);

5、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和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整改召回报告1份;

6、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和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出库单复印件2张、报损单复印件2张、销售单复印件1张。

四、案件性质、行政处罚内容及依据:

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图特亚柔嫩保湿滋养手膜(批号:P128)和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菌落总数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新疆亲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按照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

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以以下处罚:

1、没收亲努尔牌男士洁面剃须啫喱(批号:p95)196瓶;

2、没收违法所得900元。

五、救济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057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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