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集体约谈药品经营换证企业
2020-12-25 10:23 发布 点击:[次]

1224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药品经营企业换证检查及专项检查集体约谈暨问题整改培训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参加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主持会议,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二级巡视员王秀玲,局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地(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部门及药品批发、零售总部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0年全区药品经营企业换证检查及专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三家企业分享经验,作表态发言。

据了解,2020年自治区药监局运用三机制、三制度优势,整合资源,混合编组,将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效整合,对全区114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换证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并且还延伸检查了182家药店。在检查的114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和药品批发企业里,共发现问题796条,103家企业接受了不同程度处理。

从检查情况看,全疆总体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稳步提升,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学习认知贯彻落实不到位,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理解和执行不到位。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余永强说。

张钰祥强调,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企业的生命线。此次,经营企业换证检查及专项检查,各企业在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认识要刻骨铭心,持续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主体意识;监管要不留死角,切实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思维;整改要全面彻底,确保经营活动始终符合法定条件。

张钰祥表示,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三个方面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提高认识,全面加强两法学习贯彻落实力度,紧紧扭住企业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不断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打好高质量发展基础,解决药品质量安全深层次、根本性问题;二是自查自纠,增强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自觉,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内审、质量风险评估等方式,推动企业抓自查、主动改,促进企业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三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基础,企业建立处罚奖励双机制,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药品经营全过程,及时管控和消除质量风险隐患。

据统计,目前全疆有8200余家药店,215家药品批发企业,104家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总部企业。对于此次查出问题到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总部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2021年将持续跟踪检查,进一步推进落实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确保全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马少宾阿力亚·吾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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