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1-08-09 19:42 发布 点击:[次]

82日,自治区教育系统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主持召开2021年自治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统计监测处副处长姚婷同志、在乌区属高校、中职学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教育厅11楼会议室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在乌的区属高校负责同志、各地(州、市)所属高校、各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负责同志以视频连线的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同时对下一阶段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教育作出部署安排,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指出,一是要坚定信心,充分认识全区教育脱贫攻坚战取得的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教育系统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统筹推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坚持夯实基础、着力健全机制、谋划长远发展,探索形成“1444”教育扶贫模式,即:紧盯1条底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学上、上得起学;强化4项保障:控辍保学、学位保障、教学保障、资助保障;拓展4项内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学生就业、推普脱贫;协同4项工作:消费扶贫、易地扶贫、网络扶贫、定点扶贫。二是要提高站位,深刻把握全区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办好服务乡村的各级各类教育,用乡村振兴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三是要接续奋斗,在迈向全面乡村振兴新征程中彰显教育系统新担当。按照党中央、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着眼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局,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将联合印发《自治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会议强调,一是要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反弹。巩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二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逐渐从贫困“阻击战”转向“持久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防止返贫致贫上来。做好过渡期内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和工作平稳过渡,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良性循环。三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加大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四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保障力度,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专家库团队建设,狠抓作风建设,狠抓档案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参与。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抓好三件事:一是增信心。要从全区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增强信心,切实把信心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动力。二是鼓干劲。要继续发扬好脱贫攻坚精神,接续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三是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接续推进全区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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