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新维制药厂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企业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生产 范围 |
注册 地址 |
生产 地址 |
现场检查日期 |
现场 检查员 |
备注 |
新疆新维制药厂 |
阿卜杜力艾则孜·阿卜杜柯热木(阿卜杜力艾则孜·阿卜杜柯热木) |
合剂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文化路6号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文化路6号 |
检查:2021年3月31日-4月2日;复查2021年6月16日-17日 |
检查:刘晓芳、邵伟、法如克、朱丽娜;复查:法如克、于睿、苏海娣、任佳(观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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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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