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栓剂、合剂、糖浆剂(含中药提取)〕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3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生产范围 |
注册 地址 |
生产 地址 |
现场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员 |
备注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陈金成(陈金成) |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栓剂、合剂、糖浆剂(含中药提取)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藤街1375号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藤街1375号 |
2020年9月24日-27日 |
夏涛、邵伟、迪丽努尔·沙比托夫、于睿、苏海娣、王聪(观摩员)、任佳(观摩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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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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