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大容量注射剂(含聚氯丙烯输液瓶、三层共挤输液袋、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苯巴比妥片)、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流浸膏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酒剂(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罗布麻浸膏、甘草浸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生产范围 |
注册地址 |
生产地址 |
现场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员 |
备注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刘进疆(刘进疆) |
1、大容量注射剂(含聚氯丙烯输液瓶、三层共挤输液袋、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片、苯巴比妥片)、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流浸膏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煎膏剂(膏滋)、酒剂(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罗布麻浸膏);2、、原料药(甘草浸膏)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坪西街21号 |
1、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坪西街21号;2、库尔勒经济开发区泰昌路6077号 |
2020年10月9日-11日 |
马小华、邵伟、焦保辉、刘晓芳、舍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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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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