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外用)、丸剂(蜜丸)〕的许可事项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要求,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序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 地址 |
生产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制剂室 负责人 |
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 |
生产范围 |
1 |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
昌吉市建国西路110号 |
昌吉市北京南路80号 |
吴斌 |
吴强东 |
佐拉·沙肯迪克 |
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外用)、丸剂(蜜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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