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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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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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5 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许可事项公示

2020年第3号)

岳普湖县天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用氧(气态)〕许可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电子邮箱:liuvan@xjda.gov.cn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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