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经济报:新疆“两法”实施取得新成效 疫苗实现“码”上溯源
2020年12月04日 发布 点击:[次]

本报讯 12月3日,记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新疆全区已基本实现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已完成100%上传和使用疫苗药品采购、冷链通输和预防接种等数据信息。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说,疫苗药品安全流通问题,关乎每一位百姓的生命健康福祉。“两法”实施以来,自治区疫苗药品监管事业不断迈出新的步伐:依法监管的环境逐渐形成,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使用、运输、仓储等主要环节已经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明显增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正在建立。

“上市疫苗可溯源这一重要成果,得益于一年以来“两法”的稳步推进与落实。”张钰祥表示。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通过职责分工认真实施疫苗药品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疫苗药品采购、冷链通输和预防接种“三查七对一验证”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完善机构管理责任体系。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米克热依·阿不都卡地尔介绍说,一年来,伊犁州全面开展了疫苗的使用情况摸排和专项整治,目前,11个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购进的一类疫苗均由伊犁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均能提供《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冷库容积与疫苗储存需求相适应,县(市)、乡级疫苗接种单位基本上配备了医用冰箱、自动监测温度和报警等装备,保障了疫苗储存质量。

在座谈会上,新疆医药企业也纷纷表态将积极宣贯执行‘两法’,共筑疫苗药品安全“法治长城”。

新疆普吉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文丽表示,普吉堂医药公司将坚持企业质量为本诚信经营,组织门店人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药品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记者了解到,截止10月底,全区共查办案件1276件,罚没款共计7012.64万元,收缴违法物品37680件,责令停产停业19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8起,已刑事判决4人,吊销营业执照5家。尤其是查办的几起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企业,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案件,既有企业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也有知法犯法、故意违法的情况。

张钰祥说,“两法”实施一年来,在疫苗药品依法监管和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市场经济中,没有企业的依法规范和健康发展,就难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两法”,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任重而道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今后,将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两法”的有效实施,各方共同努力,做到依法监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疫苗药品安全法治环境。(记者  查燕荣   通讯员  杨晶晶)

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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