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重拳出击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2020-06-29 19:32 发布 点击:[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化妆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6月10日至25日,自治区药监局化妆品专项整治第一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普法宣传、靶向抽验、以查代教等方式,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化妆品市场进行了全覆盖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期间,第一检查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各地化妆品市场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化妆品,经营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以及私自生产化妆品等问题。检查组严格落实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同志在专项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对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对质量可疑化妆品销售线索,及时记录在案,深挖源头窝点,不放过任何线索。

    6月19日第一检查组在伊犁州霍城县督导中,发现霍城县部分村民在薰衣草种植基地附近未经许可擅自灌装薰衣草精油(纯露),并向过往游客出售。6月20日至21日,检查组对霍城县芦草沟乡薰衣草精油(纯露)集散地开展突击检查,及时锁定违法事实,查封涉嫌私制灌装销售精油(纯露)等化妆品窝点两个,现场查扣无质量合格证明精油18公斤、纯露10公斤、成品精油(纯露)28瓶、查获各类包装材料600余套,有效净化了伊犁州薰衣草类化妆品的市场秩序。

    第一检查组在奎屯市督导期间,通过市场调研,发现奎屯市作为北疆重镇,是化妆品集中交易的重要市场。检查组集中执法力量,充分利用当地市场监管人员的信息优势,及时与奎屯市市场监管局、独山子区市场监管局、奎屯市有关社区工作人员和基层警务人员紧密配合、追根溯源、查找窝点,先后对奎屯市4个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批发企业开展了经营地址确认、证据收集分析等调查摸排工作。在前期深入核查的基础上,6月24日在奎屯市市场监管局的积极配合下,检查组一举打掉了一个化妆品售假窝点,查扣过期失效、无中文标识、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各类问题化妆品1500余瓶,发现重要案件线索2条,对不法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截至6月25日,第一检查组已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者71家,发现以上四个地州化妆品市场存在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过期失效、私制灌装化妆品和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等12类问题,扣押疑似假冒伪劣化妆品2500余瓶(盒、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32起,对44个批次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检查人员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着力解决了当前我区化妆品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化妆品经营秩序,在守护新疆美丽产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一检查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