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广州白芙素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东盛堂”系列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 第39号)
2019-07-08 22:01 发布 点击:[次]

  针对化妆品舆情监测发现的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识名称为“东盛堂”的系列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该产品标识的生产企业广东白芙素化妆品有限公司从未正式投产并上市销售上述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识生产企业为广东白芙素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东盛堂”系列化妆品均为假冒产品。已备案的26款实际生产企业为广东白芙素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产品现已全部注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19年7月5日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Copyright©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0991)4336190
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编:830054
备案号:新ICP备1900119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402001572号    网站标识码:650000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