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
(2025年第1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乌鲁木齐市中药饮片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抽查检验工作,目前已完成抽检任务18批次,其中2批次不符合规定。现将不符合规定药品抽查检验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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